2005年12月20日 星期二

建誠學長和一些勞工、弱勢、學生團體等等去香港抗議WTO
(聽說WTO中香港會是很大受益者)
居然被香港政府以非法集會的罪名給逮捕了
而且目前還在拘留中

坤興打電話來說我們這些社團要申請台大教授連署書要求香港放人
而我們分配到理學院
我...居然退縮推辭
要他去先去問愛姊,說我只想用協助方式,說我不擅長和教授連絡
雖然我個性確實是不喜歡
但是我在怕什麼?
建誠學長對我們這麼好
相處了好一陣子也算了解他的為人
我相信他不可能是那種會毆打警察、暴力滋事的人
而且他所關切的議題也是非強勢團體、一般小人物的權利
他的價值觀我也算是認同
難道這樣的朋友還不值得我為他進一份心力嗎

我為什麼推辭?
我想是因為我一直害怕任何違規的事情
是個沒有自信心的人
而今天這個規矩是"法律"
是權力最大的團體"政府"所定的法律
所以這法律的設立一定有他的目的有他的道理
而且說不定建誠參加的遊行真的是沒有申請通過的
說不定他真的在混亂中打了警察
說不定他在警方警告不聽之下還是硬闖
說不定建誠有錯?

幹!
就算是這樣
就算建誠違反了香港的法律
(事實上我比較傾向於相信是言語不通的障礙或是警方的暴力驅離造成衝突的)
又怎樣
規則是人訂的
法律是人訂的
設立集會遊行法是的目的難道是禁止民眾展現他的意志和聲音嗎
應該正好相反吧
這樣的"違規"的錯跟香港政府用暴力鎮壓甚至非法扣留抗議人士的錯比起來
高下立判
就算香港警方是合法的
建誠他們是違法的
真正的正義也不會因此改變
法理情三者我比較相信理、法、情為先後輕重
法律的目的是為了保障人們安穩生活的權利
當你有正當的理由且用合理的手段
憑什麼該害怕法律?

很慶幸社會中有像建誠這樣的人
如果都跟我一樣孬
這個社會大概會完全被強權壓制吧

嗯...希望建誠平安
希望我我的心漸漸強悍些
希望能為他做點事
希望這個社會中不論身分地位
每個人都有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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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又看了一些報導
抗議團體中不少人被警方毆打受傷
用了摧淚瓦斯還打人
在逮捕後還用不人道的罪犯方式對待
這樣做我認為完全的站不住腳
其實我不相信警方會有被抗議民眾打傷的

其實我想也不太能怪基層警察吧
他們大概只是奉命行事
那些無腦的決策者才是該滾蛋的混蛋
真不懂這些人在想什麼
到底有什麼理由要這樣做
是錢嗎
是利益團體或是外國政府的壓力嗎...
難怪聽說現在年輕人的痛苦指數很高的原因之一就是政治黑暗沒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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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看了一些報導
建誠應該只是去觀摩了解、蒐集資料吧
看他的溫和樣的確也不像是要去衝撞的
嗯嗯
它好像說沒有受到不人道待遇
到底是怎樣還是等學長回來親自問清楚吧

2 則留言:

  1. 法律沒有什麼好可怕的
    只是一種社會工具
    當你想清楚了
    知道自己是對了
    就去做吧
    別忘了
    法律的改變都源自於因為人們的勇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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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謝謝你的鼓勵
    這段話對我其實很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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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說~